煤質活性炭在土壤污染治理中的應用
由工礦企業(yè)生產活動造成局部土壤污染的事件時有發(fā)生,土壤污染造成的繼發(fā)性事故后果是嚴重的,會造成“有毒”農作物(繼而引發(fā)“有毒”食用動物)、地下水及地表水源污染,并通過食物鏈傳遞作用最終對周圍居民構成健康威脅。據日本研究人員統(tǒng)計,主要污染土壤的行業(yè)有化學工業(yè)、金屬制品制造業(yè)、電器產品加工制造業(yè)及洗滌業(yè),污染物質大多是鎘、鉛、六價鉻及汞等重金屬類物質,三氯乙烯及四氯乙烯等揮發(fā)性有機氯類化合物。
目前常用的污染土壤的修復技術有四種,且都需使用活性炭做為最后的吸附、吸持劑。
(1)洗滌法修復技術。挖出被污染的土壤,經洗滌、篩選、比重法分離、旋液分離進行洗滌分級,通過把受污土壤分離成單一粒度分布的方法,把污染物濃縮到容積更小的土壤中,然后用脫水機將土壤與液體(通常為水)分離,轉移至液相的污染物最終被活性炭吸附處理。
(2)熱處理修復技術。用回轉爐加熱受污土壤,將污染物轉移到氣相中,含污氣體冷凝處理得到含污濃縮液,再經混凝沉淀、過濾、活性炭處理。
(3)水蒸汽法修復技術。用高溫水蒸汽加熱受污土壤,并將污染物帶離土壤,之后冷卻得到含污廢水,混凝沉淀、過濾、活性炭處理。
(4)BCD法修復技術。針對多氯聯苯類難揮發(fā)性有機氯化物的修復技術。向受污土壤中加入碳酸氫鈉,于反應器中使污染分子發(fā)生裂解變成小分子易揮發(fā)物而進入氣相,再冷凝為液體,最終用活性炭吸附處理。
除了上述用途之外,煤質活性炭還可用作氣相采樣器的氣體吸持劑,香煙濾咀中充填的用來脫除煙焦油等有害物的過濾材料,以及用作可用于特殊場合、抗運輸振動的、不碎裂的保溫裝置中的保溫材料等。由上述論述可知,煤質活性炭是一種具有多種用途的、潛力巨大的多功能性吸附材料,其應用領域還在進一步的發(fā)展過程中。